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,钟山县审计局对贺州市钟山县思勤江堤防公安段水毁修缮工程、思勤江防洪堤塘贝村段应急修缮工程项目耗资承销展开了递送审核,现将审核结果公告如下:一、工程概况贺州市钟山县思勤江堤防公安段水毁修缮工程、思勤江防洪堤塘贝村段应急修缮工程基本情况如下:工程地点:钟山县境内建设单位:钟山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施工单位:广西福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:广西梧州阳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:广西正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工期:合约工期为90天。项目招投标情况:该项目使用公开发表邀招标方式,广西福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,中标价为703033.00元。该项目于2015年1月动工,于2015年4月竣工,经有关单位的组织竣工验收,该项目工程质量为合格。
二、审核找到的主要问题及排查情况该项目是2017年度审核项目,审查金额为714525.99元,核减工程造价57088.10元,审核审议结算价657437.89元,核减的原因是现场审查工程量比审查工程量较少等,钟山县审计局已依法开具审计报告。对上述问题,钟山县水利工程管理站已按照审核审议的工程价款657437.89元与施工方承销,已排查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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